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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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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为民事立法并没有办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在法律、周礼的明文规定之外,各地审判也以当地的习惯和传统作为重要的依据,也就是说,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

“《开元礼》中民事关系最先规定的篇章,就是关于身份等级,也就是所谓的良民和贱民。”

“在民事关系当中还有良贱不婚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在唐朝的身份关系规定中,贱民并不具有人身权利。”

这个时代的贱民,包括了奴婢,杂户,工匠,乐户等。

“但是有趣的是,”伍爱华说着:“因为贱民不被视为具有独立、完整人格的人,所以他们也不需要去服徭役和缴纳税款,只有良民需要按照自己的身份来承担为国家徭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女性也不具有完全的人身权利,所以徭役一般都是对于男丁的规定,这也是杜甫在三吏三别中说老妇被抓去服摇役非常讽刺的原因之一。”

“既然有良贱的分别,唐朝自然要保护良民的权益,在唐朝的规定当中是禁止土地买卖的,他们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使得民众可以耕者有其田。”

“但事实上,到唐朝末年,甚至还没有到末年的时候,这一项规定就已经形同虚设。各地豪强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兼并土地,最终走向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说完这些,伍爱华突然说道:“每次说到这一点,我就非常不理解朱元璋。”

“他明明是因为自己家父母过世之后,连一块埋葬的土地都没有,向地主反复哀求也没有办法把父母葬在地主的土地上,才走上最终的造反道路。”

“但是在他成为皇帝之后,却将全国土地全部都赏赐给自己的子孙,妄想朱家王朝可以世世代代,所有的子孙都能够享受全国人民的供养,未曾想过子孙有一天也会成为被仇视、被推翻的对象。”

伍爱华是真的想不通,难道老朱家对自己有什么迷之自信吗?他们会觉得自己碰到的都是愿意顺从他们,让他们作威作福的人?

这难道是民众应该的吗?如果应该这样的话,朱元璋为什么要起义去推翻元朝?他不应该世世代代去给元朝人当牛马吗?

朱元璋原本还在听着伍爱华对唐朝律法的评价,忽然就听到伍爱华提及自己。

这一听之下,朱元璋简直是怒发冲冠。

咱老朱辛辛苦苦,不就是为了子孙后代永享王朝富贵?

我和我的老兄弟们当时造反,如果不是为了妻子、儿女和父母过上人上人的生活,难道是为了你们后世那所谓的什么社会主义吗?

你这天幕现在说这些,难道是想煽动人造反颠覆我朱家王朝?

朱元璋想着,简直是要破口大骂,只是不知道天幕背后的人有没有什么神奇的手段,于是忍住了骂出口的话。

非自然管理部门的小朱看着朱元璋的脸色,就觉得大事不妙。

完蛋,自己的工作不会完成不了了吧?

就算自己是老朱家的后人,朱元璋也不一定会相信,就算相信,他也不一定会为了自己这一个子孙放弃其他子孙的富贵荣华。

即使明知道自己有儿孙不做人,在封地上鱼肉百姓,朱元璋也只会觉得是派过去封地的官员没有管理好、没有劝诫好,而不会觉得是自己血脉的问题。

都说雍正刻薄寡恩,小朱觉得用刻薄寡恩来形容朱元璋才是最合适不过的。

在他眼里,除了他老朱家的血脉,其他的人都不过是柴火,烧完了还有下一批。

虽然伍爱华确实很想骂朱元璋,但是骂朱元璋这件事情并不是伍爱华的一时兴起,而是一开始专家们就制定出来的策略。

因为朱元璋实在是太固执了。

都说为上智和下愚不可移,朱元璋一把年纪才开始认字,却成为皇帝并治理一个国家几十年,对于自己的聪明才智绝对有足够的自负,所以他在掌权之后很难听得进去其他人的意见。

这时候,只有雷霆之锤,才有机会砸开裂缝。

伍爱华说完专家给出的范围之后,也不敢再多说,怕刺激朱元璋刺激过了之后反而引起当时社会的不安定,于是转回了唐朝法律的问题。

“除了土地物权不允许转让之外,其他的不动产在唐朝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例如说房屋,在买卖的时候,大家都会形成契约,唐朝主要的契约模式有买卖契约,借贷契约和租赁契约,除了不动产的买卖之外,动产买卖也会订立契约,特别是奴婢牛马这一类大型财货。”

“前文提到,唐朝有良贱不婚的专门规定,除良贱不婚之外,唐朝的七出和三不去制度以及婚礼制度大致和之前所提及的婚姻制度相同。”

“这其中强制性的离婚主要是义绝,以及违反法律成婚,违反法律成婚会被认为无效,和我们现代的规定类似,义绝则是夫妻一方对对方亲属进行了人身的侵害,会要求双方必须要离婚,这也是我们之前提及苏家关系时所说过的一种离婚方式。”

隔了许久又被摆上天幕的苏家人顿时露出了微妙的微笑。

苏轼更是重复了一遍义绝的条件:“其实想要义绝也很简单,只要殴打对方的祖父母,父母,还不容易?”

无爱花补充道:“如果是和离,义绝,以及休妻之外的渠道,妻子擅自离开丈夫,在唐朝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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